轻信“七十能豁免” 王某非法处置查封物被拘留
作者:刘德志 潘明宏 发布时间:2008-01-28 浏览次数:1371
原来,王某的儿子和媳妇经营一家不错的制木企业,2007年初,他们在车祸中先后丧生。此后,因生前他们欠债务80000元,原告杨某将王某告上了法庭。建湖法院还根据杨某的申请,依法查封了仓库里的半成品木材。
经别人指点,根据法律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人不能被拘留。王某今年七十一周岁,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建湖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介于王某身体健康,决定对其进行15日的司法拘留,并视其态度将决定是否移送公安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