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最高院加强办公室工作决定精神
作者: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1-25 浏览次数:600
本网徐州讯:新年伊始,我院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最高院下发的《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决定》精神,围绕我院办公室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在办公室开展全员大讨论,研究制定新年工作思路,决定在全体人员中推行“四少四多”精神,努力提升办公室全体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办公室在法院工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每一位工作人员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是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和院领导旨意的第一级落实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院对办公室工作的要求更加全面、具体、严格,因此,办公室人员应当成为遵章守纪,模范执行院领导工作安排的带头人。在办公室全体人员中推行“四少四多”精神,有利于提高办公室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有利于加强办公室与部门间的协作,有利于各项审判工作的开展。
“四少四多”精神主要指:一是少说一点自身的累,多比一比他人的苦。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各项事务性工作比较繁杂,经常加班加点,确实很辛苦,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审判一线的法官承担着来自方方面的压力,精神上和体能上更加透支,因此,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把自身的工作与审判一线的同志进行比较,工作中不要叫苦叫累;二是少说一点工作的难,多想一想怎么办。办公室人员在对内对外开展工作时,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了问题不可怕,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应对,自身无法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寻求帮助和指导;三是少说一点埋怨的话,多做一些和谐的事。法院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自身的管理和建设更应体现出和谐顺畅的要求,因此,办公室人员都应成为协调关系,联系上下的润滑剂,工作中出现问题,首先要查找自身的原因,切不可相互埋怨,以免影响与部门和同志间的团结;四是少说一点老成绩,多创一些新亮点。办公室工作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工作中一些优良传统应加强传承和发扬,但是,面对过去的成绩,切不可固步自封,沾沾自喜,我们应当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不断促进管理工作上水平,从而有效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