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部署落实第十九次全国法院会议精神新举措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8-01-25 浏览次数:619
本网徐州讯:日前,新沂法院专门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就今年如何及时推出新举措,深入落实第十九次全国法院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进行研究和部署。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冰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肖扬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审判与执行工作,为推动新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和谐新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以定纷止争为目标,不断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综合发挥诉讼、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调处手段作用,进一步推动建立和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二是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要求,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和杜绝超期羁押以及超审限问题,切实保证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同时,要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地方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是行政审判工作要切实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充分调动和发挥行政救济程序的职能作用,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执行工作既要通过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执行难,又要通过社会各方面支持,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难。同时,要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努力营造公正、高效、和谐的执行环境。
五是涉诉信访工作要把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定因素以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审判部门、执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抓好劳动争议纠纷、拖欠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同时,要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与考虑群众的生活困难和思想情绪有机结合起来,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因工作失误或不当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