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新建审判大楼时由于经费紧张,审判大楼投入使用后,该院尚外欠一笔工程款。为做好“中秋”、“春节”两大节日的廉洁自律、切实把好基建还款廉政关,不留廉政死角,该院采取“三项”措施,严把节前廉政关。

一是节日期间不还款。节日期间不还款并不是故意拖欠,该院规定“中秋”、“春节”两大节日期间,一律不安排偿还工程款,而是在节前两个月或节后一个月把安排的工程款按计划全部付清。节日期间绝对和施工队“绝缘”,避免节日期间的“人情往来”。

二是实行阳光还款。该院根据院里资金情况,结合施工单位欠款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坚持每一笔还款均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开还款资金数额,避免暗箱操作和人情关系。

三是集体会签。每偿还一笔工程款,都要由院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同志集体会签,以便互相监督,确保个人不出问题。

这三项实实在在的举措,使该院偿还基建欠款工作顺利进行,有效避免了在这一领域中的不廉洁行为,得到了施工单位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