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根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1-12月全市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通报》,睢宁法院所审理案件的上诉率、被发回、改判率和民事案件调解率等三项表明案件质量的基础数据指标,均名列全市基层法院的前三名。

长期以来,该院一直将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坚持采取“五加强”手段,提高案件审判质量。

一、加强审判质量意识的教育。该院一直将案件质量意识作为审判人员必备的政治素质,纳入法官政治考核体系。通过会议、网络、法院信息综合系统等多种手段,提醒每一个审判人员时刻绷紧案件审判质量这根弦,在处理案件时要再进一步地认真谨慎,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审判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审判效率的提高。强调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要真正理解和谐司法理念,强烈树立民事案件调解意识,合理的运用民事诉前、诉中和诉后调解模式,真正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最高目标,强化审判效果意识,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

二、加强业务知识的再学习。虽然,该院近年来所受理的案件逐年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显突出,特别是2007年度,该院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近4成,创建院以来的新高。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该院没有忘记给一线审判人员业务知识再学习时间,自2006年以来,一直坚持将每周周五下午定为“业务知识充电时”,以各庭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集中讨论在新的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或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服判息诉工作的管理力度。该院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加大对判决案件法律文书的管理。对于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法律文书一律由庭长审核,院长把关。同时要求案件承办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时,要着重阐述案件判决理由,制作 “老百姓看得懂”的文书,特别要使败诉方真正明白其败诉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败诉,看后心服口服。其次,加强宣判解释工作的管理。要求无论是当庭宣判的案件还是择日宣判的案件,在文书送达时,都要不失时机地做好宣判解释工作,审管办和监察室随机抽查执行力度。再次,做好当事人的回(巡)访工作管理。明确要求各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将所承办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情绪对立严重的案件,报送监察室,并协助监察室做好宣判后的回(巡)访工作,进一步促使当事人的服判息诉。

四、加强上下级法院的业务沟通。该院十分注重与上级法院的业务沟通和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审判信息。一直强化疑难案件的研究与汇报工作,对上级法院适用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意见加强集体学习,力求透彻理解。同时,非常注意尽可能地快速获取最新的审判业务信息,避免与上级法院在适用法律时产生分歧。

五、加强庭室之间的业务交流。该院积极从审判管理入手,彻底打破各审判部门在业务上各自为政的局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新型案件研讨,重点案件评析等手段,加强各庭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统一办案尺度,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