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针对以往裁判文书格式不规范、不统一的现状,制定了《裁判文书评比办法实施细则》,通过规范审核、统一管理、专项监督,有效的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规范裁判文书审核。对制作的裁判文书采取书记员、案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和院领导分级校对、审核制,杜绝有错字、别字或语句不通、引用法律法规错误等不合格裁判文书的产生,确保裁判文书的质量。

二是突出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要求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全文引用法律条文,并结合认定事实对所适用的法条加以释法说理,使证据、事实、法律、裁判结果四者之间形成紧密的论证说理关系,以增强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认知程度。

三是着力强化裁判文书的监督管理。在严格规范裁判文书评查标准的基础上,实行裁判文书评比、公示制,每月对所审结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一次评比,将评比出的优秀裁判文书和质量差、不合格的裁判文书在公示栏中予以公示,以此来提高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写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