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之徒偷走计价器开价勒索
作者:方华 丁炜 发布时间:2008-01-22 浏览次数:1225
本网无锡讯:对于“撬”车牌敲诈勒索的犯罪手法,人们已经司空见惯了。但“盗高一尺,魔高一丈”,犯罪分子们又琢磨出了升级版,罪恶的黑手伸向了“的哥”们的计价器和相关证件。近日,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迟健曾于2005年11月,因盗窃车牌敲诈勒索被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迟健出狱后,重操旧业,召集狱友小宝、萍水之交陈东合谋偷计价器敲诈勒索。三人分工明确,劣迹斑斑的迟健负责运筹全局,小宝负责谈价格,陈东负责留纸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迟健、小宝、陈东结伙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均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迟健、小宝、陈东在实施部分敲诈勒索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迟健、小宝在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均应当从重处罚。迟健、小宝、陈志归案后尚能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决,三人犯敲诈勒索罪,迟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小宝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陈志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文中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