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判缓刑 不服管教被收监
作者:王中秋 姜海滨 发布时间:2012-08-06 浏览次数:386
建湖一男子因聚众斗殴被判处缓刑后,在缓刑矫正期间不服管教,最终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
本案被告朱某今年27岁,无业,高中毕业后长期在社会上闯荡,靠帮人打短工生活,偶尔也与几个“兄弟”帮人解决一些麻烦收取报酬。2011年2月8日,朱某接到朋友刘某的电话,刘某称自己将一辆货车出售给向某,但向某认为货车有质量问题,拒绝付款还到刘某店里闹事要求赔偿损失,刘某请朱某出面摆平并同意支付报酬。当天下午,朱某与三名“兄弟”来到刘某店里发现向某及其怀孕的妻子仍在那里,朱某几人劝说向某离开不成便对向某实施殴打,向某妻子上来劝架也被打翻在地,最终导致先兆性流产。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将未来得及逃离现场的朱某及刘某等人当场抓获。经审理,朱某等人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聚众斗殴罪,最终并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判处缓刑后,朱某起先还比较安分,按规定准时到执行机关签到汇报情况,然而自从2011年9月起朱某便不再按时到执行机关签到,2012年初甚至私自离开居住地外出,建湖县司法局连续三次对其进行教育,朱某仍然我行我素。经公安机关申请,建湖法院审查认为,朱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缓刑管理规定,已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裁定撤销缓刑,对朱某作出收监一年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