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2007年司法为民十件事
作者:赵正辉 发布时间:2008-01-21 浏览次数:547
一、建立“治污”审判机制
针对“5•30”太湖水生态危机,及时组织调研,出台《关于全市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务治理太湖保护水源工作的意见》,从立案、审判、司法建议等方面采取18条举措,建立太湖“治污”审判机制,充分发挥保障和服务治理太湖保护水源的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治理太湖“6699”行动顺利进行。刑事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审理破坏自然环境的刑事案件4起。铁碗执行“治污”非诉行政案件。依法保障涉污企业停产、整改、转产。
二、深化司法援助活动
制定了《关于实施民事诉讼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的通知》,帮助弱势群体有效行使诉权。全市法院为福利事业单位、残疾人、因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等383件案件当事人共缓、减、免诉讼费161万元。制定了《执行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进行救助,全市法院共实施执行救助256万元,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执行难案115件。
三、刑事和解化解大量纠纷
针对轻微刑事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官的主持下,促成加害人向被害人或其亲属道歉,取得其谅解并顺利得到补偿(赔偿)。据此,依法对加害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从宽处罚,同时使加害人回归社会,矫正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经过近200件案件的审判实践,和解成功率近90%。目前,刑事和解已在全市推开并逐步形成规范化模式,做到严格依法,限定范围,依照程序,形成配套和强化监督。
四、创新执行机制有效攻克“执行难”
建立健全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推进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完善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大力清理执行积案。在无锡信用网上公布了33批次11000余件执行案件中未自觉依法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及查询方法,并加强与银行、工商、房产、出入境、车辆管理等部门的措施联动,着力构建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制裁的联动机制。全市执结案件标的总额43.6亿元,同比上升14%,中级法院案件执结率93.04%,在全省法院排名首位。
五、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共审结行政一审案件366件。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合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主动走访行政机关,为工商、交通等行政执法人员讲解行政法律实务10余次,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在全国率先开展通知类准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工作,支持城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20余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土地出让金清欠工作,自2005年以来,及时采取行政非诉执行措施,帮助政府收回土地出让金共计21.02亿元,有力支持了城市建设。
六、加大民生问题的司法解决力度
正确适用物权法等新法律法规以及劳动法新的司法解释,与市劳动仲裁委共同出台了《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议纪要》,妥善处理相关案件。全年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494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074万元;审结雇员受害赔偿和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52件,赔偿标的额1881万元;妥善处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的民事、行政案件224件。
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合同纠纷、技术监督以及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售注册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45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促进全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21条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发挥了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无锡市传统文化产业保护的报告,建议通过制定保护条例、出台行业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等措施,规范和引导传统文化产业市场,促进传统文化的繁荣。
八、大调解机制化解民事纠纷促和谐
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方针,促使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利益纷争。将公序良俗引入民商事审判,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民俗习惯有效化解诉讼纠纷。探索委托案外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等“诉调对接”新途径,全市法院会同工会、人民团体、街道、社居委选聘了27名特邀调解员,参与劳动纠纷等案件调解工作,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5.3%,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九、打黑险恶创建平安
全市法院受理的省级以上挂牌督办的7起涉案人犯88人的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其中3起是公安部挂牌)已全部圆满审结。其中,岑本玉、史益军、梅立新、朱国强等4起案件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名判处被告人56人;其余3起案件为涉及恶势力犯罪的案件,涉案人犯23人。4起“涉黑”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无期徒刑,其他“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也分别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十、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处理人民来信8694件,接待群众来访24408人。对全国人大、中联办、中央政法委、省法院等上级机关交办的一批涉诉信访案件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四定一包”等措施进行了集中清理。针对上访者的实际困难,与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落实救助措施,并加强教育疏导,促使其息诉罢访,使一批长期上访者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些隐藏的矛盾得到了排查化解。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加强息诉稳控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