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注重开拓创新,始终坚持不遗余力的破解执行难。该院在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及时总结经验,2008年初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全面实行执行案件定期通案制度,极大的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该院重点采取项措施确保通案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根基。 该院在积极探索如何在新时期打造一流的执行队伍,大胆进行执行人事制度改革。以科学、客观的标准评选出政治素质过硬,法律知识扎实,执行实绩突出,责任心强并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充实到执行法官队伍,目前已配备25名精英执行法官专司执行, 6名法警协助执行,形成了以精英执行法官为主导,法警、书记员密切配合的优化组合团队,构架起了稳健的大执行格局。该院每月组织一次由分管院长、执行局长参加的未结案件通报会,由承办人当众汇报未结原因,与会人员集思广益,分析、点评案情,共同拟定最佳执行方案,责令限期执结,集体的智慧优化和提升了执行艺术。每周五是雷打不动的业务学习时间,大家交流执行经验、切磋执行技巧,整体提升执行干警的业务技能,从根本上保障了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是坚持“阳光执行”,规范高效。为提高执行透明度,便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该院改革执行机制,实行全程阳光执行和风险提示。该院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采取强制措施告知书、执行结果告知书,将执行进度、采取何种措施及款物交接等各环节全部公开,告知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和相关权利,公布监督电话,使当事人明智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拓宽监督渠道,易人执行。该院注重在执行工作中融入爱民、便民、利民、亲民之情,定期和当事人通过多种渠道交流,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倾听群众的要求和意见。该院还安排了专人负责执行信访、接待,及时将搜集的信访投诉信息在通案会上反馈给承办人,有则该之,无则加勉,务必将工作做到当事人心中。当事人对久未执结案件反映强烈的、合理怀疑承办人消极执行的以及反映承办人有不廉洁嫌疑的,一律在通案会上公布,由执行局长更换承办人,以增强执行的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此举也激励了广大执行法官提高执行效率,以制度为抓手,科学化管理和考核,实行执行通案制度,深入推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

全面实行通案制度以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清理积案20余件,执行佳报频传,老百姓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