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徐州中院参加全省法院第二届预备法官培训班的动员会在市中院举行。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富建同志到会作了讲话,并对即将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全体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落实省高院《2008年预备法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而有效地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对预备法官的培训,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法官培训条例》的具体内容之一。省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决定在2008年继续对全省法院符合拟任法官条件的人员进行预备法官培训。目的在于使参训学员在已有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培训,明确司法规范,熟悉司法环境,强化职业意识,掌握审判技能,培育道德修养,提高研究能力,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标准。经过各基层法院推荐、市中院教育培训处报批并经省法官学院审核,全市法院有18名学员将参加全省法院第二届预备法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