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友不远千里来访,让在南通打工的男友激动不已。然而令男友意想不到的是,女友竟带来了两个帮手,一天之间将其租住房内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731日,三名窃贼在南通通州法院受审,当庭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某在外打工时与贵州女孩罗某相识,并确立为恋爱关系。今年初,张某来到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打工。贵州男子姜某、冯某得知罗某新结识的男友张某在南通打工,积攒了点钱后,便预谋盗窃张某的钱财,得到罗某的同意。今年3月,罗某以假装来看望张某为由,来到张某与他人合租的住房内,住了下来。而姜某、冯某也分别来到南通张某住所附近,伺机作案。311日,罗某带领两人到张某租住房附近熟悉地形,并将租住房的防盗门钥匙交给姜某,偷配了一把。

 

3125时许,罗某乘张某熟睡之机,窃得张某中国工商银行卡一张,遂电话通知姜某、冯某赶到张某租住房门外,罗某通过门缝将窃来的银行卡塞给姜某。姜某、冯某持窃得的银行卡,使用罗某事先获知的密码,在中国银行南通张芝山支行ATM机上取走人民币3400元,后姜某、冯某返回张某租住房,将银行卡还给罗某放回原处。

 

当日15时许,罗某有意将张某租住房内的室友凌某带走后,即电话通知姜某、冯某赶来租住房。姜某、冯某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防盗门进入室内,窃得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价值人民币6530元的物品。姜某还故意在防盗门上制造撬痕,以免罗某被怀疑参与盗窃。今年45月,三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