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质效指标数据衡量工作 铜山法院开展质量效率年活动
作者:陈浩亮 发布时间:2008-01-16 浏览次数:751
本网徐州讯:近期,铜山法院提出全面争先创优的工作目标,力争各项工作一年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两年进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五年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为使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再上新台阶,该院决定开展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目的的“质量效率年”活动,通过深抓审判质量效率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用质效指标数据衡量业绩,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司法效能的最大化。
在创建“质量效率年”活动中,该院结合审判实际,坚持立足岗位、学练致用、形式多样、突出重点的原则,将重点采取六项措施: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深入动员,强化领导。该院成立了以院长蔡可勇任组长,副院长
二是开展“案件年度零发改竞赛”活动,压降发改率。树立公平、中立、息事宁人、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加大调解力度,强化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意识。实行阳光审判,强化程序公正,准确运用证据规则公正地分配举证责任,尽可能还原案件客观事实。对重大和疑难坚持会商制度,保证案件审判质量,争取零发改。同时,在案件判决后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解释和析理答疑,增强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同感,服判息诉,尽可能降低上诉案件的数量。
三是开展“案件调解竞赛”活动,提高调解率。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按季度、年度量化考核,激励审判法官强化调解意识,学习交流调解技巧,提高调解的主观能动性,注重发挥院、庭长在参与促成重大疑难案件调解中的优势。充分发挥法官助理和助手的作用,推行先行调解,处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注重开拓创新,将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有机融合,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提高调解率。
四是开展“案件执行竞赛”活动,破解执行难。把执行案件完全执结率放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执行联络员制度,实行阳光执行,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动员社会力量协助法院提高执行效率,促进社会安定经济协调发展。实行定期“通案”讨论制度,对案件的实施和裁决进行梳理、调度、跟踪管理,确保不出现抽屉案、睡眠案,讲究执行艺术,用足、用好、用强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执行效果有机统一。
五是开展“优秀庭审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竞赛”和“月度优秀案卷质量奖”评比。通过庭审观摩规范庭审,平时严格要求,按照规范的庭审程序展开审判活动,全方位展现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对法院的猜忌和信访。查清案件事实后,在制作裁判文书上下工夫,多出精品裁判文书,繁简适当,真实、客观的反映动态的裁判过程,真正使裁判文书具有针对性、透彻性、严谨性,更具权威性,更有说服力,更能使社会公众信仰法律和信赖司法。同时注重卷宗材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便于当事人和相关部门查阅和监督。定期对庭审、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进行评查,引入激励机制,激励更多的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
六是加强沟通、业务指导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与协调,交流一审法院裁判的理由和依据,接受业务上的指导。另一方面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关注民生、反映民情的桥梁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诉讼和执行,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