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去年以来,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行政庭运用听政执行法,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3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到行政机关及乡镇政府的普遍赞扬。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具有特殊性,这类案件未经诉讼程序直接执行,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该院针对以上特点,积极探索了听政执行方法,即在送达行政裁定书时将申请人、被执行人传到法院,让被执行人陈述申辩不执行的事实理由,然后由申请人予以答辩质证,执行人员通过适时讲解法律规定,使被执行人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自动接受处罚,履行义务。经过听证,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和实体确有错误的,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2件。行政庭采用此法执结技术监督、财税、工商、盐业、环保、卫生、交通、水利、土地、拆迁等行政处罚、行政征收案133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达90%,提高了他们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案件透明度和说理性,缩短了执行期限,执行效果显著。同时,通过执行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