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2008年春节将至,针对法院的工作实际,丹阳法院要求全院干警通过学习,把加强党风廉政与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高标准做好以下"五要求"

一是加强党分廉政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市、上级法院有关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

二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全院干警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向领导干部和有关单位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下属、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收受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是切实防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凡是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参与赌博的,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

四是全院各部门正、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严于律已,模范遵守纪律,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绝对不能做,各部门以上领导干部要做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模范,要做严格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模范。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部门要把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