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调撤民商案件近八成
作者:魏东 李亚林 发布时间:2008-01-11 浏览次数:698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能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方针,不断更新调解理念,创新调解方法,该院民商事案件虽然大幅增加,但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近八成,创历史新高。
2007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52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18件,增幅为35.2%。其中调解结案1898件,撤诉结案790件,调解撤诉率为76.2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21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