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个注重”深化庭审礼仪规范化建设
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08-01-11 浏览次数:665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和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邳州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狠抓庭审礼仪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四个注重”,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展示法官良好职业形象,受到县委、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一是注重庭审礼仪具体化。该院制定了《规范庭审礼仪若干规定》、《关于日常工作文明用语的规定》、《庭审规则》等,对法庭纪律、法官着装、法官用语、庭审程序等要求予以明确和细化,进一步加强了对庭审礼仪的规范和引导。
二是注重礼仪遵守共同化。该院要求法官在庭审时必须模范遵守开庭礼仪。同时,加强与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者的交流、沟通,形成共同遵守司法礼仪展示司法文明形象的共识。
三是注重开庭礼仪务实化。为保证开庭礼仪落到真正落到实处,该院成立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组、政治处、研究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礼仪督查小组,每周对庭审活动进行明察暗访,梳理归纳存在的问题,并实行一月一报制度,及时反馈信息、督促整改。
四是注重接受监督阳光化。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走访律师事务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并每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收集法官在遵守司法礼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加以改进或克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该院还每月开展优秀庭审观摩活动,由院审委会全体成员按《庭审评议表》现场观摩打分,并将成绩纳入各业务庭岗位责任考核体系,促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主动遵守庭审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