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找被执行人 法官一波三折为工伤者维权
作者:赵彬 发布时间:2012-08-06 浏览次数:300
工厂倒闭,工人何处讨要工伤补助金?近日,吴江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为遇到难题的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
河南人小李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2008年,小李在吴江某铸造公司就职时因公导致九级伤残。2010年,吴江法院判决吴江某铸造公司支付小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共计73427元人民币。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江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吴江某铸造公司进行调查,却发现该公司已经关门半年,公司负责人去了国外,公司的厂房和土地均为租赁财产,机器设备也已经被外地法院处理完毕,执行工作当即陷入困境。在之后的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了一份租赁协议和一份合同协议。协议显示,在小李就职期间,尽管该公司是以吴江某铸造公司的名义进行生产和对外经营,但是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是启东某铸造公司。有了这一发现,执行法官马不停蹄地赶往启东寻找该公司,竟发现启东某铸造公司也已经关门,且并无财产可供执行。
为了保障小李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再次将调查视线转回吴江某铸造公司。在对该公司的相关信息材料做进一步的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当初的注册资本不实,而公司的三个股东依法应该承担出资责任。也就是说,可以追加三位股东为该案的被执行人。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三位股东均非吴江籍人士,现都已下落不明。当务之急,执行法官迅速与该公司所在地的汾湖镇黎里办事处进行沟通,希望能够联系上公司负责人。终于,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法院联系上了该公司负责人,经过再三协商,对方最终同意出资了解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