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三大举措助推新农村建设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08-01-09 浏览次数:672
本网徐州讯:为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新沂法院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效进展。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该院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三员”作用,巩固和发展农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和法制广播等宣传阵地,做到农村逢会必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性、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服务经济建设。该院抽调部分法官深入企业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破产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既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安全生产,又有效防止了损害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合法利益现象。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平安新沂”建设。定期组织法官进社区为居民讲解一些法律知识,在居民中开展培养一家一个“法律明白人”活动。同时注重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发挥其家庭学法指导员、邻里纠纷调解员和社情民意联络员作用,引导社区居民用法律手段解决他们在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下岗安置、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