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作者:余增明 发布时间:2012-08-06 浏览次数:377
“在深入学习实践全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推进时刻,法院开展大讨论活动,内容丰富,有创新。”这是淮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史国君在淮安中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弘扬淮安法院精神,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大讨论活动的意见》中做出的批示。
近几年来,淮安中院党组围绕“全省创一流,全国争先进”奋斗目标,带领全市法院奋力拼搏,坚持唯旗必夺,唯先必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骄人业绩。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各两次,并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2012年5月29日,淮安市委隆重集会,庆祝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七十周年。不仅是对淮安中院七十年光辉历史的总结,更是为上一届淮安中院党组工作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个月后,即2012年6月29日,在淮安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钱斌当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面对曾经的辉煌,如何实现新突破,再创新台阶?是新一届中院党组一班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6月30日,“班长”钱斌正式履职第一天,便带领一班人走进周恩来纪念馆,以“学习恩来精神,树立优良作风”为题,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主生活会。
不久,经研究讨论,《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弘扬淮安法院精神,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大讨论活动的意见》印发全市法院。
“大讨论”从7月份起,为期两个月。要求全市法院干警围绕“淮安法院精神”的内涵、重要意义及与法院科学跨越发展的内在联系;针对法院建设现状,找出差距,理清新的发展思路;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的创先争优工作;如何进一步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形成淮安法院特色品牌等4个方面展开大讨论,最终实现“三丰富、三提高”,即丰富淮安法院的精神内涵,提高集体荣誉感;丰富自身的精神追求,提高创先争优的信心;丰富干警的办案本领,提高能动司法的水平。
活动期间,将在广大干警中组织开展“淮安法院精神”征集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投票等方式,评选提炼出“淮安法院精神”,并向社会公布。
这一活动不仅得到了全市法院干警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省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近日,根据省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批示要求,省高院向全省法院全文转发了淮安法院大讨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