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法院注意运用“财产约定制”稳定家庭关系
作者:龚思红 发布时间:2008-01-08 浏览次数:770
本网徐州讯:家庭暴力是引发夫妻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受暴妇女在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毅然离婚是对家庭暴力的抗争,也是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无奈的方法。但是,当施暴丈夫作出痛改前非的承诺和表示后,妻子往往就会原谅丈夫,并给他改正的机会,这是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中常见的现象。近年来,徐州泉山法院注意在诉讼中以“财产约定制”的方式来妥善处理夫妻关系,实现家庭应有的经济职能,稳定家庭关系,收到了良好效果。
李女经人介绍认识了张男。当时张男的妻子刚刚去世,家里一贫如洗,刚刚两岁的儿子无人照顾,还有30000元的债务等待偿还。李女没考虑这些,因为张男对她非常好。相识半年后,他们结婚。李女品行端正,勤俭持家,泼辣能干,不久就把欠债还清了。后来,二人又投资办了一个小加工厂,在共同努力下,家庭生活逐渐从温饱走向了小康,家有存款近百万元。随着生活的富裕,张男近两年来养成了酗酒的恶习,脾气越来越大。李女不能劝,否则张男又骂又打,当着众人对妻子拳打脚踢,打完后还不许妻子哭,李女头上曾多次被打得头破血流,留下了头痛的后遗症。邻居劝张男时,他理直气壮地说:“媳妇,娶了就是儿子,想打就打”;“媳妇就是衣服,不喜欢就换”。一次夫妻吵架后,张男把家里的存折拿走,李女决定离婚,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法院冻结了他们的存款。李女起诉离婚的行为令张男大吃一惊,他赶紧向李女道歉,求李女撤诉,想挽回即将破裂的婚姻。开庭时张男请求法庭调解,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希望李女能原谅他,并找李女的朋友做李女的工作。泉山法院在查明双方婚姻感情的历程后,认为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遂展开细致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发现李女有同意和解的表示,只是对张男的家庭暴力心理上仍存有恐惧,担心其旧病复发后将“人财两空”。基于此,法官适时提出将夫妻存款中的一半约定属于李女个人所有,若再离婚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样对张男而言是一个制约,同时也可以维护李女的财产权益。在几经协商下,最后张男同意,双方签订了协议,李女撤回了离婚诉讼。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十分满意。
2007年以来,泉山法院以“财产约定制”方式调解夫妻和好的案件有17件,涉案的当事人至今无一人重复提起离婚诉讼,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