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作者:董可伟 发布时间:2007-12-29 浏览次数:789
本网徐州讯:为推进司法公正,实践执法为民,邳州法院制定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院内相关部门对案件的监督职能。由立案庭对每起案件的立、审、执流程进行控制,对案件审限进行全程跟踪,对每月临近审执期限的未结案件进行督导,防止司法拖延。
二是加强审判委员会和专业小组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由院领导牵头组成庭审观摩小组,随机选案观摩,庭后及时讲评,必要时对庭审情况进行通报,指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促进庭审规范化,保证程序公正。
三是审判监督庭对每月所有结案和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一评查,发现问题除在《审判监督与指导》上点名通报外,按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处罚。
四是监察室为每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开展警示教育,落实诫勉谈话制度,提出“十条禁令”规范审判人员、书记员与律师、中介机构人员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