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五项举措强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作者:林操场 发布时间:2007-12-27 浏览次数:661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实现了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切实增进了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200余名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9件,协助组织22名人大代表视察法院3次,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162人次,受到了人大领导和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该院一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融入法院的总体工作,建立院长为联络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机制,实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二是建立健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工作制度。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尽快落实,并在1个月内向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对代表来信来访的,细致研究、慎重处理,并及时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办理中,坚持面见代表,倾听代表意见,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三是优质高效办理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对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由庭长或分管院长担任审判长。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机关报告,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案件办结后,坚持面见代表,耐心细致做好案件说明解释工作。
四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分期分批邀请所有市级及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旁听一次庭审,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代表旁听庭审,实行专人负责接待。旁听结束后,主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由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代表满意程度、联络工作开展情况、代表意见落实情况、代表关注案件或涉代表案件办理情况四个方面对业务部门进行考核,并设立相应分值,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成绩记入各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