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前不久,滨海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如今,案件虽已审结,但庭长王同楼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感人事迹却在法院内外传为美谈。

原告徐某与被告严某比邻而居,去年双方为开门开窗之事发生争执,互不相让,诉至法院。几经周折,今年9月份,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由审监庭负责审理,王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徐某因发生车祸致腿部骨折,花去大量医疗费用,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由于其瘫痪在床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应诉,又无钱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王庭长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主动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徐某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申请法律援助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填写多种表格,审批程序也较为复杂,而徐某夫妇文化水平较低,不会填写,更不懂程序。王庭长和审判员李文斌不厌其烦,亲自为其填写各种表格,并报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终于办妥了法律援助手续,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律师免费为其提供诉讼代理。由于开庭时间在即,新指派的律师在短时间内难以熟悉和掌握案情。为了对当事人负责,王庭长建议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曾在原审中担任过徐某诉讼代理人的刘春亮律师,继续为其代理诉讼。法律援助中心采纳了王庭长的建议。这样做终于打消了徐某的诸多顾虑,同意开庭审理。

由于徐某腿伤未愈,行动不便,出庭参加庭审确有困难。为此,王庭长对庭审地点的安排也费了一番脑筋,先是考虑将庭审地点安排在徐某家中就地开庭审理,但对方当事人不同意;后考虑到庭审效果,感到还是将庭审地点安排在法院审判庭较为妥当;但审判庭在三楼,对于靠双拐支撑走路的徐某来说,要爬上三楼仍有困难。怎么办?经再三考虑,王庭长决定将庭审地点安排在办公大楼五楼的审监庭会议室。这样安排,一是因为办公大楼有电梯,徐某可以从B楼(最底层)乘电梯到达五楼;二是因为五楼会议室是个圆桌会议室,在这里开庭可以缓解双方当事人对立的情绪和紧张的气氛,达到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开庭那天,王庭长还特意安排一辆警车,专程将徐某从家中接到法庭。由于考虑周密,安排周到,保证了庭审活动如期进行,庭审过程中秩序井然,气氛平和。

由于王庭长的热心和诚心感动了徐某夫妇,徐某让其妻送了1000元钱给王庭长以表谢意。王庭长再三推辞,婉言谢绝,但徐妻执意扔下钱走了。王庭长及时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做了汇报,上交了礼金,同时向领导讲明徐某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恳切地请求领导将礼金不要充公,退还给徐某夫妇。纪检监察部门采纳了王庭长的建议,及时将礼金退还给了徐某夫妇,表示理解他们的感恩心理,同时也批评了他们的做法不妥。徐某夫妇深受教育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