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酒量过人,驾驶技术过硬的公交司机王某怎么也想不到,就因为前一天晚上的一夜宿醉,导致第二天行车途中一人重伤的惨重后果。如东法院近日对这起因公交司机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进行了审理。

 

不惑之年的王某在20111030日之前的人生可谓安安逸逸:妻子贤惠,孩子可爱,自己也在南通某汽运实业集团公司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料却因为自己的不智之举让自己的人生遭遇波折。20111029日晚,王某与几个好友聚会,在几个“哥们儿”的怂恿下,明知自己第二天一早就要上路驾车的王某抵挡不住热烈的兄弟情义,放开顾虑,一显酒量。在几杯酒下肚后,王某就再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了。第二天早上六点左右,昏昏沉沉、酒劲未退的王某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单位上班,和往常一样上路行驶。开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当其自东向西行驶到如东县大豫镇一十字路口时,与驾驶电动助力车自北向南行驶的东某相撞,造成东某重伤,两车损坏。事后经交警部门测定,王某属于酒后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东某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下半生将在轮椅上度过,先期治疗、赔偿费用就达到五十多万元。王某面对自己一手造成的后果悔恨莫及,在庭审中,他反复重复着一句话:“喝酒害人!喝酒害人啊!”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如东法院将加快案件调处,争取早日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