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跟踪调查”效果好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07-12-20 浏览次数:1078
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为落实廉洁办案制度,预防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违规违纪情况,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制作“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外出办案廉洁自律情况跟踪调查函”,有重点的发给外地案件当事人,对外出办案人员执行廉洁办案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一是将跟踪调查的内容分解成问答式条目,问得明确,避免笼统,答得明白,避免漫无边际。该调查函将要调查的“有无违规“三同”情况、有无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钱物、有无要求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报销应当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等10项内容制作成条式问答,向当事人调查。
二是将要询问的条目制成表格,当事人对要调查的问题只需简单地打沟或打叉即可,需要详述的再另附说明,使调查情况清晰明白。如调查函针对调查对象“有无其他不廉洁的情况和有无廉洁办案的典型事例” 等,需要进一步作出说明的,请当事人另附纸详述。
三是去函时已替当事人准备好回函信封,写明回函地址,贴好邮票。节约当事人成本,方便当事人回函。
此项举措强化了对法官的监督,深受群众信任和欢迎,被调查的当事人大都积极回函,该院发出的12份调查函中,目前已经回收了10封,回收率达83%。有效地监督了外出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回函中均没有反馈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其中,当事人联成化学的回函中还附注了热情洋溢的表扬信,对该院注重树立高效廉洁的新时代法院形象和法官吴强认真执行廉洁办案制度给予了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