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举办纪检监察工作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作者:王评 单锦鹿 发布时间:2007-12-20 浏览次数:738
镇江中院为更好地贯彻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和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通知,决定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为抓手,加强源头防治,建立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一是法官与律师有关关系的登记备案制度;二是落实依法回避的制度;三是相互交往的制约、限制制度;四是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制度;五是强化内外监督制度;六是违反规定视情惩处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从而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