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法院不断强化法庭司法为民职能,发挥身处农村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四个基层法庭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639件,占该院所结民事案件的65.37%,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该院四个基层人民法庭针对农民法律知识缺乏,依法维权意识淡薄的特点,经常组织法庭法官送法下乡,到集镇、农村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巡回审理、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农民家中、田间地头等进行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向农民群众宣传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农村法制建设、促进农民依法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四个法庭共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近千份,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是加大指导民调力度。该院各法庭逐步建立了民调组织,加大对调解员的指导力度,通过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经常利用司法行政部门召开乡镇司法助理员例会和乡镇干部大会时机,不定期举办由乡、村(居)民调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选派资深法官讲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赡养纠纷的处理、相邻关系、所有权关系、继承法的有关内容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还讲解调解的原则、技巧、范围,调解协议的制作方法等,以提高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2007年以来共举办各种形式的民调人员业务培训班10余次,培训民调人员达200余人次。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 该院的基层人民法庭所审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婚姻家庭、赡养以及邻里纠纷等案件,矛盾较小,为使纠纷得以有效化解,四个法庭的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加大调解力度,通过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强化调解,着力化解矛盾,极力使存在感情基础的离婚当事人重归于好、老人得以赡养、子女得以抚养、邻里之间能够握手言和。在四个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院的人民法庭案件调解率达56%,有力的促进了农民群众之间的和睦相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和谐的环境。

四是加大回访力度。该院的四个人民法庭对所审结的案件,特别是重大、棘手、容易引发矛盾的案件,承办法官都主动及时的回访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法律解释工作,确保案结事了,彻底化解纠纷,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对审理中发现带有共性的涉农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分析问题存的原因并提出对策,上报上级法院和区委、人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