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落实“三个到位”认真加强审判监督
作者:周正前 发布时间:2007-12-19 浏览次数:2449
本网盐城讯: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阜宁法院将审判监督工作重心前移,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一、审前掌握案情到位。立案庭接收案件后,及时将案件列入《案件流程管理表》,全部做到了当天收案、当天填表,当天录入法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各审判业务庭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案情,及时的安排开庭时间,并做好相应的庭前准备工作。
二、审中跟踪督办到位。由审管办通过法院案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掌握案件的审理时限。在开庭前按照排期发出催办通知,督办案件如期开庭、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对于不能按期开庭和延长时限的案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随机跟踪送达、保全和案情调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处理;随机观摩庭审,掌握审理情况,对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对备查的重点案件,由审管办提醒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如确属重大、疑难案件,建议业务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审后汇总剖析到位。由审管办牵头组织各业务庭室骨干,对每个法官审结后的案件进行质量考核;对于主审法官承办的案件经审委会核查后确有质量问题的,由政治处视情况作出处理,并通过内网向全院通报;纪检监察室加强来信来访接待和执法监督员的信息反馈,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