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召开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17 浏览次数:1399
8月13日下午,南京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中院党组要求,对全市“执转破”团队进行业务培训并部署下半年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全市法院“执行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案件不少于200件。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衡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等参加会议。
“执转破”工作对于清理僵尸企业,建立畅通有序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促进执行积案化解、切实解决执行难具有深远的意义。今年,南京中院执行局将畅通“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执行条线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实体化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共移送或立案审查被执行企业破产申请63件,涉及执行案件2056件,涉及执行标的总额达848789917.7元。
根据南京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转破”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在执行局新组建了专门的“执转破”审判团队。过去,由执行法官对于符合“执转破”的案件前期进行筛选,再交由立案、破产部门予以审查、立案、审理。如今,“执转破”审判团队由执行局和破产审判业务部门的员额法官组成,全面承担起“执转破”案件的筛选、审查、立案和简易案件实体审理等工作。这一转变将推进案件集约化管理,简化流程、“执转破”工作精准衔接,提高“执转破”工作的效率。
培训会上,南京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衡阳要求,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要明确职能定位和管理责任。执行局负责管理、考核、通报等工作,破产审判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全市法院要在人员配备、工作量考核折算等方面对“执转破”工作予以支持。各法院党组应定期听取“执转破”工作汇报,实现“执转破”化解债权金额、债权人数量双提升。
南京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红兵对“执转破”案件的跨区协调、管理分工和考核评价作了明确。他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对“执转破”工作“三合一”考核,确保全市“执转破”工作整体目标全面完成。南京中院执行局局长郑之平表示,全市法院对于终本案件的管理,将细化终本案件的入口机制,从严、从细审查终本案件报结;同时加强出口疏导工作,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及时予以恢复,符合“执转破”条件的案件应及时进行清理。
为保证今年完成“执行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案件不少于200件的目标,南京中院召开这次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和培训。南京中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主任、“执转破”审判团队审判长陆正勤介绍了“执转破”审判团队的工作职责及其运行方式。栖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秀明分享了开展“执转破”工作的经验做法。南京中院立案庭庭长陈海英对“执转破”案件的立案管辖及其分工进行了明确。南京中院破产法庭庭长王静介绍了“执转破”案件简化审理的有关问题。南京中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黄建东介绍了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