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三举措积极维护离婚子女的权益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7-12-18 浏览次数:614
本网徐州讯:夫妻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学习、生活及其身心健康影响较大。邳州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和判决内容中处处考虑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紧紧围绕“减轻伤害”进行依法审理。尽可能排除或减轻离婚对子女的伤害。
一是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选择抚养监护人。考虑女孩子自身发展的生理规律,一般由母亲抚养;考虑监护人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以及父母与子女的亲疏关系,能保证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可使子女与父母融洽相处。
二是在子女学习或身心健康的关键时期尽量避免开庭审理。遇到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子女重病住院、升学考试等情况,该院对案件一般延期审理,已经开庭审理的依法裁定中止审理,便于父母腾出时间和精力对子女悉心照顾,同时亦避免案件的审理给子女带来心理负担。
三是注重对未成年子女隐私利益的保护。该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准许不公开审理;同时为防止父母离婚给未成年子女正常地融入社会带来压力,一般不对这类案件的审判情况和具体内容进行新闻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