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商事案件一次开庭成功率
作者:陈召辉 发布时间:2007-12-18 浏览次数:815
本网徐州讯:民商事案件具有法律关系复杂、适用法律难、审理时间长、当事人争议大的特点。邳州市人民法院着力规范庭审程序,努力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缩短审理时间,方便群众诉讼,节约诉讼成本。主要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采用邮寄方式送达时由其他不适宜人员(如未成年家属、当事人的朋友等)签收而导致需要重新送达的情况时有发生,要求在送达材料上注明“如本人不在,交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字样,规范送达。
二是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着力加强庭前调解工作,梳理争议焦点,指导交换证据,拟制庭审提纲,提高庭审效率。针对当事人经常漏带证据材料导致二次开庭的情况,做好庭前提醒工作,提高一次开庭成功率。
三是对开庭时出现新情况确需第二次开庭的,在第一次开庭时指明下次开庭重点并告知当事人一次性补齐所需材料,尽量避免三次开庭。
四是规范书记员工作职责,确保经办法官从繁杂的庭下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于审判工作,提高庭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