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呈现出面广量大、主体多元化、政策性强、易激化等特点,直接影响了城乡社会政治稳定。要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地方经济新跨越,必须要有一个平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东台法院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原因

1、企业破产增多导致职工矛盾激化。近年来,由于原国有、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很多企业依法进行了破产还债,破产案件数量增多,造成下岗职工的上访、企业职工的矛盾激化、企业外部债权债务的纷争也由此增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也逐渐加大。

2、经济纠纷增多导致当事人矛盾凸现。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房屋宅基地使用、下岗职工再就业、城市改造拆迁等纠纷大量出现,当事人的诉求对抗性比较明显,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

3、刑事犯罪趋向暴力化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大。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以及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有增多倾向,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与发展。

4、群体性诉讼增多导致社会矛盾尖锐。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且呈现出涉案人数多、矛盾尖锐、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特点,处理不当极易引起集体访,甚至大规模械斗、群体抗法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二、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1、牢固树立稳定意识,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提供司法保障的着力点,要充分认识到维护社会稳定法院责无旁贷、任重道远,要把维护稳定工作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与审判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按照“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将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个人。院领导亲自把关,重视到位,并及时向有关党委和部门进行汇报,争取支持。突出对涉及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2、建立和完善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发和易发地段进行调查摸底。对重点单位、地段和重点对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改进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建立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利用司法程序和法官深厚的法律素养,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切实防止矛盾激化,尽量减少和消除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构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

3、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重点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高度重视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护,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拓宽审判职能,继续促进未成年罪犯的改造,坚持以帮助教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功能。

4、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耐心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和落实善后工作。对上访老户等重点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摸底排查,逐案妥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并坚持依法处理与息诉息访相结合原则,加强对当事人的思想和法制教育,妥善处理案件,化解当事人不满或对抗情绪,确保案结事了,力争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及时在媒体宣传报道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通过开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传播法律文化和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倡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