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对不规范行为全面进行整改
作者:刘龙 发布时间:2007-12-13 浏览次数:781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为了辞旧迎新,有一个良好的新的开始,该院根据各庭处室队自查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现象,经梳理印发全院,供全院干警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在院在自查中发现审判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开庭审理案件不规范。表现为开庭不按规定着装,庭审用语不文明等。二是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别”字“漏”字时有发生;法律文书说理性不强;制作文书不够规范。三是正确使用释明权不够,应予释明而不予释明。四是案件判决前讨论、请示制度坚持不好,导致有的案件处理失误。五是诉讼调解工作不细。对当事人双方矛盾对抗性强的案件,不能及时化解纠纷,妥善处理案件。六是信访接待工作不够热情,对群众咨询事项耐心解释不够,对反映的情况记录不细,甚至有时态度不好,当事人不满意。
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消极执行。对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查找不力,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及时处理,导致有的案件久拖不执。二是中止、终结和暂缓执行的标准把握不严,积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平等对待当事人方面做得不够好。对熟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办得快、执行效果好,对一般群众申请执行的案件有久拖不执、应付了事的现象。四是合议案件流于形式。对执行存在的问题未认真讨论。五是执行案件管理不规范。有的法律文书制作粗糙,失误较多,卷宗装订混乱,材料搜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
以上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均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全院干警表示,对以上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将要全面整改,在新的一年里绝不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