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加强行政后勤保障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7-12-12 浏览次数:639
本网徐州讯:为了能更充分地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邳州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一方面,重点做好“四个落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一是抓好组织落实。对辖区内调解组织的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做出专题通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会同乡镇司法机关入村设立、配齐专职调解员。二是抓好办公地点落实。帮助调解委员会解决办公地点和办公用房,以利更好地开展工作。三是抓好工作制度落实。法庭帮助辖区内调解组织健全和完善工作任务、章程、纪律、职责等各项工作制度,使民调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抓好待遇报酬落实。四个法庭积极配合乡镇党委及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落实调解干部的待遇和报酬,以调动民调干部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积极采取“五种途径”,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一是下村集中培训。法庭的法官们利用冬春农闲两季组织民调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讲授调解方法。二是不定期组织民调人员“观摩调解”。选择典型疑难纠纷开庭审理,邀请调解人员到庭参加旁听,学习法官办案经验,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和法律水平。三是在审判中及时纠正民调组织的错误调解,借机随时辅导。入村办案时,基层法官主动约见民调干部,随时传授办案、调解的方法。四是组织民调联席会。人民法庭不定期地召集辖区各村民调人员召开联席会议,集中总结经验,促进民调工作。五是帮助乡镇村做好预防纠纷的工作。指导帮助民调组织在辖区内推行签订赡养协议、进行婚前财产登记、制定村规民约等工作,以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