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项举措缓解经费压力显成效
作者:徐冬红 王婷 发布时间:2007-12-10 浏览次数:828
本网盐城讯:今年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以来,东台法院诉讼费收入锐减,下降了近52个百分点。而随着诉讼费用的降低,大量纠纷涌入法院,法院收案数激增,法院办案经费也随之急升,如此形成了很大的剪刀差,使法院办案经费支出捉襟见肘。为此东台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努力化解当前的困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电话通知送达。在办案成本中,送达法律文书是一项较大的开支,一般采用特快专递和邮政双挂号方式或直接送达。为降低送达成本,东台法院积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通过录音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当事人应诉、谈话、开庭,不仅成本小、速度快,当事人也易接受。采取此项措施以来,邮递费由原来的平均每月1万多元下降到6千多元,一年就可节约开支4万多元。
二、厉行节约点滴开支。东台法院积极开展节约减支活动,将危机意识、节能降耗意识传输到每个干警,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开始,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充分将能耗降低到最低水平。自活动开展以来,水电费、纸张费与往年同比下降6%。
三、加强车辆管理。为严格规范用车,东台法院出台了《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建立车辆使用、维修、油耗、行车里程数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真正将节能降耗落到实处。该院所有车辆统一由行政科归口管理,用车须提前申请,以便于统筹安排。不同部门人员同一时间去相同地点出差,实行并车出行。自规定实施以来,费用下降了5%左右。
四、严控招待费支出。该院实行按领导分工对口接待,接待经费实行包干制,其包干费数额由院长办公会按各条线工作特点研究决定。各条线来客由各条线对口接待,填写公务接待单,注明接待对象、陪客人员、接待标准,报分管院长批准。行装科对各分管领导包干接待费使用情况按季汇总、通报,避免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