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127,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原告为台胞的财产权属纠纷案,当82岁的台胞魏先生从法官手中接到调解书时,激动地说:“多亏法官悉心调解,平息了我的这起财产权属纠纷案”。

先生系台湾省台南市人,为落叶归根于20055月回到徐州市丰县老家,在荟苑小区购买住宅楼一套,并领取了房产证。当时其侄女魏某在县城上学,家人多次商请借住,先生念及亲情便应允下来,并由其侄女办理装修后入住。2007年初,先生从台湾返回丰县居住,结果在与侄女魏某协商让房事宜时遭到拒绝,后经亲属多次调解未果。20078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对方以借住为名侵占其房屋,要求立即迁出,归还其房屋。被告辩称,涉诉房屋由己装修,后原告又办理了赠与手续,原告无权要求房屋所有权。原告当庭提出质疑,房屋赠与是在本人不知情,印章丢失的情况下被告自行制作的,被告是故意要侵占财产。双方争执不下。

法官通过庭审,理清了争讼焦点,认为如果单纯以案论案,不利于案件解决。便本着公平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进行了调解。主审法官以案释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终于使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处理,经过一整天的调解疏导,最终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先生按装修房屋价款支付18500元,其侄女魏某将11号楼2单元401室返回给先生,使这起涉台胞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