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成功调结一涉台胞财产权属纠纷案
作者:邵海林 周洪林 发布时间:2007-12-10 浏览次数:684
原告诉称,对方以借住为名侵占其房屋,要求立即迁出,归还其房屋。被告辩称,涉诉房屋由己装修,后原告又办理了赠与手续,原告无权要求房屋所有权。原告当庭提出质疑,房屋赠与是在本人不知情,印章丢失的情况下被告自行制作的,被告是故意要侵占财产。双方争执不下。
法官通过庭审,理清了争讼焦点,认为如果单纯以案论案,不利于案件解决。便本着公平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法进行了调解。主审法官以案释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终于使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处理,经过一整天的调解疏导,最终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