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四项创新举措推动廉政建设发展
作者:方华 泰宁 发布时间:2007-12-07 浏览次数:854
本网无锡讯:无锡南长法院面对法院队伍的新发展、新变化,深入探索司法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法院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发展,连续十二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一、创新理念。南长法院努力构筑“不能为”的防范机制,由目前事后监督的工作模式,向事中、事前监督前移。通过聘任助理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内外监督网络,对干警践行“十三个不得有”和全省政法干警八项硬性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省高院“六条禁令”“廉洁办案若干规定”等情况予以事前、事中监督。廉政教育不再局限于干警自身,拓展到家庭,发挥干警家属助廉的积极作用。通过“廉政公开信”、家属联谊会等多样化的形式使干警家属把助廉内化为家务事,进一步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树立惩治与保护干警并重的意识,对存在问题的干警严惩不怠,及时通报批评,体现法院一以贯之的“无情管理”;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警立足教育和挽救,对受到诬陷错告和打击报复的干警,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澄清事实,保护干部。
二、创新内容。2007年初,南长法院新编了《法院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将纪检监察列为单独的一篇,将法院制订的“禁酒制度”、“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及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汇编成书,干警人手一册,利用廉政例会经常性地检查对照,形成崇廉尚洁、制度严密、权力透明、风清气正的氛围,构筑了以政治处和纪检组为主体的队伍管理机构,确保队伍廉洁、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投诉、反映的独任审判或合议庭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除逐一排查外,为增强司法公信力,要求将该类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杜绝可能发生的舞弊事件。
三、创新机制。南长法院将助理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化,内外结合形成全天候、全方位的外部监督网络制约机制。助理纪检监察员由各庭室产生一名,协助部门一把手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部门内部执行法院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月将收集到的好人好事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纪检组或监察室报告,即实行“纪检监察月报表”制度。聘请辖区各界人士代表12名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每年1-12月按顺序依次明查暗访,每月具体日期由监督员自行确定,明查暗访的当日在立案大厅内设党风廉政监督员岗,接受群众信访和投诉,并做好暗访和接待记录,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南长法院在全市首创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必须有廉政建设工作议题的教育大会,廉政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增强干警在复杂环境中拒腐防变的能力,构建干警“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四、创新方法。廉政教育不再局限于刻板的说教,而是采用了多样化的形式。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影视片、剖析典型违法违纪案例、邀请区委张书记、区纪委苏书记、中院纪检组邹组长为干警上党课等方式,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权力观等内容的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局域网平台,开辟纪检监察专栏,栏目分为廉文篇、榜样篇、警示篇、制度建设篇等篇章,由纪检监察部门精选相关文章上传至局域网,以便将廉政教育渗透到干警日常的工作中;在“百日办案竞赛”和春节、元旦即将来临的敏感时期及时开展“廉政巡回警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党组中心工作,深入办案一线,将廉政教育与廉政谈话制度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干警的不良思想苗头,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构建了干警“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使南长法院的“探索构建人民法院惩防体系”的省级试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