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出台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奖励制度
作者:保建军 发布时间:2007-12-07 浏览次数:708
本网南通讯:为进一步规范法院干警8小时以外的言行,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各级颁布的禁止性规定的贯彻执行,日前,港闸区法院在当地法院系统中首次出台了干警违法违纪举报奖励制度,同时将全院干警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方便广大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
该制度规定,凡该院干警有接受、索取案件有关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关系人、请托人或中介机构(拍卖、评估、鉴定、审计)等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钱物和干股;法官承办亲友、同学、师生、曾经的同事担任律师或中介职员的代理的案件;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介绍律师; 泄露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秘密;涉足营业性歌舞厅、接受异性非法服务等情形之一的,除严格按照有关法纪和规定退出价金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追究相应的法律或纪律责任外,对举报的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即按1000至5000元的标准对提供证据或有价值的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给举报人的奖金全额从违规干警的保证金、奖金中划扣。对违法违纪的被举报人先行停职,然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项制度的出台,将给该院的廉政建设起到进一步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