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规范物质装备管理突出“三个加强”
作者:瞿建华 发布时间:2007-12-06 浏览次数:995
本网南通讯:近年来,南通两级法院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把物质装备规范化管理作为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重要工作,并作为法院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因为他们深知“后勤管理无小事”,由于认识到位,两级法院物质装备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管理的轨道,较好地保障了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对物质装备管理队伍的建设。近年来,两级法院从综合部门中选配了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具有高度责任心的同志充实到物质装备管理队伍中。中院行政装备处经常定期、不定期的到所辖各基层法院巡查,突击检查各法院落实车辆、网络和枪弹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保管、保养工作,加强对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各类装备的性能、保管保养方法以及在保管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将物质装备常年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加强对物质装备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该院制订了《南通市法院系统枪支弹药管理规定》,规定了两级法院所有武器库实行枪、弹分柜、分库双人管理制度,并在全省中院中较早实行了报警系统与公安110联网联控,实时报警,遇有情况,公安110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使枪弹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市两级法院共有各类型车辆260多辆,为此,他们严格按照警车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了《车辆管理规定》和《警车、警灯、警报器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警车的使用范围,为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对装备物资出入库台账管理。该市两级法院均较早建立了装备物资台账管理制度,对办公用品、车辆、枪弹的出入库以及增减变动情况,均登记入册,完善出入库的各项手续,各类台账记录准确及时,一目了然,并做好账实相符,为物质装备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的出入库手续,为该市两级法院物质装备管理上水平、上台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