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了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对制度落实和司法规范化情况的督促检查,亭湖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督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综合部门及相关业务庭人员组成;将每周督查带班领导公示上墙,由每周带班领导组织督查办人员,针对《督查工作的规定》中规定的督查事项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严格究,努力从源头上控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监督。为解决监督工作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督查办除采取正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三种方式外,还结合实际,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法官和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司法规范化规定情况、执行审判管理规定情况、执行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后勤管理规定的情况、执行信访工作管理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将督查工作深入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从而进一步增强干警遵守各项纪律制度的自觉性。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院长汇报、通报外,还采取全院通报、对相关责任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待岗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将督查结果载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和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