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今年以来,响水法院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案件评查质量内部监督机制,大力强化案件评查力度,使全院的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1月至11月,该院共评查各类案件2196件,评查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7%,其中优秀率达到95%以上,无不合格卷。从而全院上下形成了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大好局面。

一是实行“三级”负责制。即由院评查组、庭室和分管院长三级共同负责制。该院长期重视审判质量,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形象的有效途径。院长和分管院长亲自抓案件质量,将案件质量作为庭室和干警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被评为有严重问题的将其作为错案责任认定的重要方面。在评查中发现对影响案件质量的共性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业务庭,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由相关业务庭和法官个人抓紧落实予以整改。

二是落实两个结合。即落实全面评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日常评查和领导抽查相结合。在“一案一表、案表结合”的基础上,对重大、热点、新型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予以重点评查,尤其是针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案件认真评查找出问题和不足,写出书面分析报告予以通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评定错案和追究干警责任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全院干警的争先创优和案件质量意识。

三是坚持“两个统一”。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在案件评查中坚决贯彻两个效果的统一,不断改进案件评查制度,坚决杜绝案件评查“搞形式、走过场”,做到“对案不对人”。在评查实践中不断完善评查标准,努力确保立案、庭审、送达、执行和归档的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公开评查结果,如干警对评查结果有异议,可随时查阅评查结果和扣分因素,保证评查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使评查制度深入人心,实现了干警从不重视案件评查、被动应付到积极接受评查、认真对待的转变。

四是完善各项制度。该院在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档案制度,做到了“一庭一档、一人一档”,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评查每月通报制度、不合格卷宗退回补正制度、优劣卷宗点评制度、书记员卷宗装订定期培训制度、优秀卷宗评选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