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老年人维权力度,做到“四个坚持”,为老年人撑起了一片法制蓝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一是坚持“立案家门口”制度。该院院领导一班人把做好涉老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弘扬美德、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对来访的老年人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好话暖心、一杯热茶相递、一个满意答复”,及时消除老年人的心存疑虑。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在实行休息日立案制度的同时,推行“信访预约立案”、“捎信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制度,老年人打官司不用出门,只要打个电 或者让人捎个信通知就近的法庭,法庭就会指派人员到老年人的住所为老年人提供立案服务。

二是坚持注重调解制度。鉴于赡养案件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在审理案件时,注意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通过宣讲法律、帮助当事人之间的消除隔阂,鼓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坚持就近审判制度。对拒不赡养、虐待、故意伤害老年人的案件,本着“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原则,选择在虐待、伤害老年人案件案发地 和赡养案件多发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广为宣传。对体残病重、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案件,开庭审判到床头。

三是坚持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在起诉时,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对生活急需的赡养案件,迅速实施先予执行措施,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今年来,该院克服经费困难,累计减、免诉讼费4万余元,使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得到了法律的及时救助,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的“告状难”问题。

四是坚持案件回访制度。涉老案件具有特殊性。比如,赡养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一般子女都能依法履行义务,但时间一长,又往往回复到以前,致使许多老人苦不堪言。因此,该院制定了涉老案件回访制度,建立了涉老案件回访档案。要求干警利用巡回办案之机,对执行终结的案件,坚持月月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