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人民陪审员1年参与案件审理300余件
作者:张海兵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7-12-04 浏览次数:636
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自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年以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实质性参与和有效行使法定职权,保证了陪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今年1-11月份,该院陪审员参与民事调解案件213件,调解成功率达91.6%,参与刑事案件审理99件,占普通程序的98.1%,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审判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006年该院制定了《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办法》,与县人大法工委、司法局从公务员、教师、乡(镇)村干部、离退休人员等人员中遴选出了20名人民陪审员;逐人建立了“业绩廉政档案”,将陪审员遵守审判纪律、廉政制度、参加陪审、参与案件调解、岗位培训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对其表彰、补贴、任期届满是否继续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的依据;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财力支持,确保陪审员补助费及时足额发放,想方设法妥善解决陪审员的交通、就餐等实际问题;定期向陪审员通报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寄送反映法院动态的《审判信息》和《工作简报》,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虚心征求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4月该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院,10月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11月再次被省高院确定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
如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明华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入地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举办法律业务培训班,为人民陪审员购买法律书籍、订阅法律报刊,组织到先进法院进行学习交流,多渠道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能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激励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