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身份证企图逃避债务? 法官火眼金睛识破把戏
作者:孙学谦 发布时间:2012-08-02 浏览次数:331
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强了,在写借条时,债权人常常要求债务人附上其身份证复印件,以明确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便于今后处理纠纷。然而,在最近昆山法院花桥法庭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当法官按照债务人身份证上的地址进行寻找时,却被告知该地址从未居住过这么一个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告张某和被告刘某都是昆山本地人,刘某两年前向张某借了2万元钱,可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刘某非但没有还钱,还没了音讯,无奈之下张某告上了法院。昆山法院花桥法庭受理案件后,采取邮寄方式向刘某送达了传票等应诉材料,查询投递情况显示妥投,但开庭当天刘某并未到庭。正当承办法官缺席开完庭,为写判决书而查阅卷宗材料时,却发现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似乎有多处被涂改的痕迹。为了查明案情,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晚,法官就赶赴刘某所在乡镇进行调查。当法官来到刘某身份证上所注明的地址时,左邻右舍却纷纷表示并不认识刘某这么一个人,看来,他的身份证确实有蹊跷。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方打听,法官终于在晚上11点找到了刘某的父母。原来,刘某在向张某借钱的时候故意将自己的身份证进行了涂改,除了身份证号码外其他信息都是虚假的。事实上,刘某并没有收到传票,也不知道被起诉这么一回事。见事情已无法隐瞒,第二天,刘某便主动来到法庭归还了借款。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