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公正高效司法之果?党的十七大代表、红豆集团总裁周海江谈司法
作者:赵正辉 丁柯佳 发布时间:2007-11-30 浏览次数:871
本网无锡讯:“多年来,红豆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无锡和锡山良好的司法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日前,党的十七大代表、红豆集团党委书记、总裁周海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自己的切身体会。不久前,无锡市锡山区法院为红豆集团挽回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海江向记者介绍,从一个小手工业合作社,到今天的中国服装龙头企业、国务院120家深化改革试点企业之一、成为上市公司,走过50年发展历程的红豆集团,走的是一条依法经营之路,也得益于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他还认为,无锡的民营企业之所以迅猛发展,成为无锡经济的支柱,法院及法官功不可没。
“现在经济纠纷案件很多,对于企业审判效率很关键,因为民营企业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一个欠款官司拖得时间长了,一些小的民营企业就有可能被拖垮。”周海江还认为,红豆集团所处锡山区和无锡市的司法环境非常好,法院建立类化案件“专职”审理机制、快速保全机制和全程调解机制,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及时有效解决商事纠纷,有效地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2007年7月,红豆集团的一家子公司与云南昆明某商贸公司有一个涉案标的达百万元的经济纠纷。立案后,锡山区法院东湖塘法庭依照当事人申请,迅速进行诉讼保全,任笑均庭长等法官火速赶到昆明,及时查封了被告仓库、门市部,主持了当事人双方诉讼调解,当日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为红豆挽回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2007年6月,原告红豆集团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江西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31070元。锡山区法院查明,原、被告于2006年依照合同经销全钢子午线轮胎。承办法官与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只用不到一周时间,达成了和解协议,红豆集团追回了全部欠款,并促使双方冰释前嫌,继续合作,法院给红豆集团留住了一个合作伙伴。
周海江讲述了近期的这两个案例。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多年来,锡山区法院的“送法进企业”、“法律诊所”等司法服务,不断给企业经营注入了法律素养。目前,红豆集团规定所有厂长必需“先培训后上岗”,其中法院的法律法规培训成为“必修课”。
据一旁的红豆集团法律顾问室邓婉秋主任介绍,
周海江认为,民营企业发展越快,经济纠纷的摩擦力越大,碰到的法律问题也越多,现代司法如何为现代企业服务成为新的课题。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企业,锡山区和无锡市法院先后多次派人到红豆集团为企业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组织法官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促使其了解并善于运用市场规则增强企业抵抗风险能力,进而有效地预测、预防、预控经营风险。
作为党的十七大代表,周海江认为中国的司法环境会越来越好。他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非常需要公正和高效的法治环境,有一个良好的司法保障体系,企业就有了良好的生存土壤,也才能使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最后,他坚信,中国的司法环境越来越好,民营企业将会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