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根据市中院“清案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针对以往执行工作中遇到的诸多不利因素,改革工作体制,不断探索新的执行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

针对过去执行局和各基层法庭执行工作各自为战,容易引发矛盾的实际,该院执行局的工作划分为6个小组,各基层法庭的工作划分为4个区,定院长总负责,执行局、行政庭、的执行案件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各基层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由各挂钩领导负责,由每个组组长和庭长分片包干,实行定执行员、定执行时间、定工作责任、定任务目标、定工作机制,同时与法警队、各综合部门密切配合,在全院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监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

针对过去执行中易发生暴力抗拒执行的实际,该院改变过去的粗放式执行模式,转向集约式模式,先后采取了查询帐号、扣划资金、冻结财产、网上公告、调查审计、悬赏执行、先抵后租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执行,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过去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程序不清,易产生误解的实际,实行执行工作“五公开”制度,使执行立案、办案程序、执行异议处理程序以及结案等事项全部公开。为搞好此项工作,该院公布了执行法官的名单及办公室电话和监督电话,并对各执行法官手中的所有案件在审管办公布,以便当事人查询。

针对过去被执行人难寻、财产状况不清、个别案件难缠的实际,该院充分发挥306名协助执行员的作用。邀请他们参加这次“清案行动”,利用他们熟悉被执行人的情况,便于提供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配合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加快了办案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