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实行“三个优先”为农民提供快捷司法服务
作者:王道然 杨勇 发布时间:2007-11-28 浏览次数:1029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狠抓措施落实,为农民百姓提供了快捷的“三个优先”的司法服务。
一是立案优先。对涉农案件,睢宁县法院的立案庭和各派出法庭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立案,设立假日法庭,双休日有人值班,网上立案,使当事人不跑冤枉路,做到随到随立,不误农时。对那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涉农案件,即在立案时进行调解处理。
二是审理优先。案件受理后立即安排专人及时送达,并视情况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缩短答辩期限。对于类型相同的涉农案件,如民工工资案、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则采取集中开庭、巡回审判的方法,尽快制作法律文书,并送达当事人。
三是执行优先。该院立足于在诉讼期间落实执行内容,诉讼中确实不能落实执行内容的,进入执行程序后做到优先执行,力争达到案结事了。能够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涉农案件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