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明天更美好
作者:杨梅花 谢立华 发布时间:2015-05-26 浏览次数:2786
上午,一起离婚抚养费案件,下午一起校园伤害赔偿纠纷。对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王韧的采访,是在庭审的缝隙中进行的。
“说实话,来到我们这里的孩子,总让人感觉特别遗憾和惋惜,如果哪天能闲下来,我们就会觉得真轻松。”王韧说,这个轻松不是指工作的繁忙,而是来自内心的慰籍:案子越少,说明不幸的孩子在变少。
这其实,正是所有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们的共同追求。
据统计,从2010年到2014年的5年间,全市未成年犯罪人数从600余人降到了200余人。徐州中院也因此连续2次荣获“江苏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社会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挽救和帮助每一个来到我们这里的孩子,永远在进行着。”王韧说,作为一名少年庭的法官,他们希望,每年关于涉少案件的分析,是一条不断下降的曲线,他们希望,每一个不幸的孩子,都可以从这里,告别过去,走向转折,获得新生。
徐州中院少年家庭审判庭共有11名法官及辅助人员,年龄从90后到50后不等,以40岁左右为骨干力量,每一次的庭审,对他们来说,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原告被告谁对谁错的裁判,他们常常以法官兼朋友的身份,聆听着当事人的酸甜苦辣,用真心与智慧,探寻着用“温情”救赎每一个少年的责任。
审案情 更审内心
修复破损亲情让孩子健康成长
“没有你们,我们父女的关系真不知道能不能'缝合',现在,女儿跟我关系融洽,我们定期见面,交流学习情况,增进父女感情!”5月15日,在对涉少案件当事人现状的的回访中,法官吴艳丽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原来,去年,吴艳丽法官曾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抚养费纠纷案。媛媛6岁时,父母协议离婚,媛媛跟随母亲生活。2013年,已进入高中的媛媛开销增大,便和母亲又找到父亲要求增加抚养费,但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媛媛将父亲告上法院。
通过庭前阅卷以及与双方进行电话交流,法官了解到表面上看,父亲崔某已经重新组建家庭,其爱人不同意给付抚养费,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这几年女儿没有叫他一声父亲,才最终引发纷争。
开庭当天正值周二,崔某来到法庭后就一声不吭的坐到了被告席前,媛媛也请假来到了法院,但她没有跟父亲打招呼,也一直没有正眼看一眼父亲,轮到她说话时,却总是一口一个“他”的“控诉”着父亲的种种不是。这些话将崔某的脸憋得铁青。
“他到底是谁?”合议庭法官谢立华询问了一声媛媛。媛媛愣了一下,低头想了一会后小声的回了句:“是我爸!”没想到,就是这一声“爸”,法庭上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顿时得到了控制,法官随即让双方沟通思想消除隔阂,最终父女双方流着眼泪拥抱在一起,崔某由先前的“绝不给付”到同意每月给付600元并表示只要媛媛能够考上大学,就会每月给付800元生活费。这一案件以调解结案。
家事纠纷案中最让人揪心的往往是孩子。
为妥善化解家事矛盾,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充分运用法理、情理、事理、心理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的方式,摸索构建了庭前阅卷听意见、初步调解定争点、庭审引导防对抗、多方调解显实效、庭后回访重疏导的审判“五步法”,将“解决纠纷”的功能延伸拓展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了家庭情感对孩子的伤害。
少年家事审判庭也因此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徐州市“金牌服务岗”、“政法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还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新实践奖。
化纠纷 更化困境
为失足少年的明天找一条出路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用在这些一不小心触犯法律的少年身上,更会让人感到无比的心疼和惋惜。
2013年7月,在一网吧门口,不满15岁的小张被朋友击倒后,顺手从路边捡拾了一把剪刀将朋友捅伤。他们发生冲突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互相说了几句玩笑话引发谩骂,结果致人重伤。
案件移送少年家事审判庭后,小张的父母痛苦万分,他们积极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唯一的希望就是孩子能够继续读书。
而这,也正是法官们的心愿啊!
为了促成和解,法官陆红多次联系被害人及其父母,反复劝说,最终双方和解。 随后,陆红及合议庭另一法官石镜霞又委托社会调查员深入小张所在村委会、学校、看守所等地进行调查,形成一份全面的庭前报告,最终对小张适用了缓刑。判决后,陆红又积极协调,最终在团市委的帮助下,将小张安排到了一所技术学校继续学习。老师表示,现在小张在与人友善,表现良好,很让人欣慰。
去年2月,在美容院工作的小徐因被老板指责懒惰产生不满,和老板发生言语冲突被老板搧了几巴掌后,持刀将老板捅伤致死。庭审时,她想不到的是,心理学专家竟会出现在法庭上,与她和法官面对面交流。
原来,经过审前社会调查,法官了解到徐某从小被亲生父母遗弃,虽然养父母对她疼爱有加,但心理失衡的她情绪还是很不稳定。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法官特意安排小徐接受心理疏导和矫治。庭审后,专家又引导小徐解开心结,敞开心扉说出内心真实的感受,让她真正认识错误,并鼓励她勇敢面对现实,早日回归社会。
高中临近毕业的小伟,被一伙人“欺负”后,叫来同伴报复,将对方一人打成重伤致死,小伟也被处以14年的重刑。判决后,法官们的工作并没有结束,而是联合监狱和家庭对小伟进行积极心理疏导和帮教。在监狱中,小伟积极学习和改造,不仅学习了眼睛验光和电子技术,还参加了自学考试,已经通过6门功课,因为表现突出,被多次减刑。
“寓教于审是未成年人审判的特点,这也要求,我们还必须把工作做到法庭之外。”对此,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王韧深有感触。
为了给这些失足孩子一个明天,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建立了集定期回访、社区矫正、联合帮教、助力安置于一体的帮教矫正体系,建立“法润失足少年教育基地”等16个规范化帮教基地并实现良性运转。
三年来,全市法院资助、帮扶数十名贫困儿童和失足少年,有的帮助重返校园,有的帮助找到工作,有的进行资金救助,对300余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近200名被判处监禁刑未成年罪犯接受教育回访,法官们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诚心帮助一个个失足孩子走出了阴影。
重帮教 更重预防
互联互动预防网络覆盖城乡
“初中生沈某在参加学校英语考试过程中,因欲提前交卷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后被另一学生王某制止,沈某遂怀恨在心。几天后,报复心理作怪的沈某纠集了另两名学生找到王某并拾取路边砖块对其进行殴打,结果致王某死亡。最终,沈某三人分别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一件因小事引起的争执,却让四个家庭支离破碎……”
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杜秀兰前往学校进行法制授课的时候讲述的上面这个案件,引发了在座师生的一片唏嘘之声。
课后的交流中,有学生这样说道:“戾气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我今天对珍惜生命、多学法律、远离犯罪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非常感谢徐州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希望今后能多给我们讲授法制课。”
为了挽救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少年审判法官主动把工作前移,变“审判者”为“宣讲者”,努力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他们建立了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市法院63名法官与105所学校联手共建,在技校、职校等普法教育重要场所建立“法制教育基地”。
每年春、秋季开学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课,组织学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普法深入农村、社区、闹市,搭建起法院、家庭、社会、个体“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网络;每年第二季度,法院、共青团同步开展以“青少年权益维护”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少年、在校师生、社会公众“零距离”感知司法;与社区、企业结对,建立“百家维权岗帮扶千名重点青少年”、“助力中国梦倾听日座谈会”、“探索青少年网民文明新途径座谈会”等,摸索和建立起了一套适合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