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石庄法庭开辟绿色通道快调涉军交通事故案件
作者:周君 发布时间:2012-08-02 浏览次数:389
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现役军人权益的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切实维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心无旁骛地保家卫国,是如皋法院近年来一直坚持的司法服务项目。“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如皋石庄法庭利用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四天内成功调处涉及现役军人周亚飞的两起交通事故案件。
2011年4月26日16时03分左右,周益阳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行至如皋市江安镇镇中居三组交叉路口时,货车前右部碰撞由西向东由现役军人周亚飞驾驶的电动车(载其妻子孙小丽及女儿孙雨婷)右侧偏前部,致周亚飞、孙小丽及孙雨婷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如皋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周益阳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周亚飞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进行协商,因周益阳的货车未能投保交强险,所有费用只能由周益阳个人来承担,致使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周亚飞及孙小丽于2012年7月27日向如皋法院石庄法庭起诉,分别要求周益阳赔偿交通事故损失3902.5元和50413.07元。
石庄法庭受理这两件案件后,迅速启动涉军纠纷绿色通道,召集双方当事人于2012年7月31日上午到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释法辩理中对双方开展思想疏导工作,当原告周亚飞得知被告周益阳因其女儿罹患先天性心脏病,先后到南通、北京、上海等地治疗,为此欠债10多万时,表示同情和理解,愿意在这两件纠纷中作出适当的让步。见周亚飞这么通情达理,周益阳一方也很感动,他们表示,即使砸锅卖铁也要及时将赔偿款到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周益阳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周亚飞、孙小丽此次交通事故各项损失35000元。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已经超过了中午12点,周亚飞夫妇对石庄法庭热情服务的工作精神表示感谢。